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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股近期奔騰,內部人做買賣的動作未繳交獲利可能遭裁罰,金管會公布內部人短線交易歸入權資料,以股市熱絡的110年行使金額2.1億元,對比111年行使金額7671萬元明顯提升,提醒內部人交易股票一定要遵循規定,如不繳交,公司會提起訴訟,證交所和櫃買中心會在北中南辦理法遵宣導會。

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57條及第62條第3項準用第157條規定,上市櫃(含興櫃)公司董事、監察人、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10%之股東(即內部人),於6個月內取得再賣出(或賣出再買入)該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,因而獲有利益者,應將利益歸於公司。

近期股市交易熱絡,金管會提醒,各上市櫃公司內部人買賣所屬公司股票前應留意相關規定,為促使內部人能更進一步瞭解公司內部人股權交易相關法令規定,證交所、櫃買中心每年均於北、中、南各地舉辦多場內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循宣導說明會,上市櫃(含興櫃)公司內部人可於前揭2單位網站獲悉相關說明會訊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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